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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學金-花蓮慈濟醫院

申請資格及獎助內容簡述如下,詳細請見作業辦法、合約書及各相關附件。
   申請獎助資格與條件:
   1.申請人資格:
   (一)就讀國內公立或立案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之學生,其學
   制如下:
   專科四年級、五年級;二技一年級、二年級;四技三
   年級、四年級;大學三年級、四年級;碩士一年級、
   二年級。
   (二)具備醫事檢驗師證書應考資格系所之學生,不含休學
   及延畢者。
   2.申請人條件:
   (一)前一學年各科學業成績均為60分(含)以上,總成績平
   均為75分(含)以上,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(含)以上,
   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。
   (二)二技/研究所一年級學生以五專/大學畢業總成績;其
   餘學制之學生以113學年(含上、下學期)之成績為申
   請與審核之依據。
   3.獎助金提供方式:
   (一)獎助金最高金額為新臺幣36.6萬元(包含獎助兩年、
   班排名次前20%、證書獎助等項目)。
   (二)每學年(含上、下學期)由本院提供每名獎助生新臺幣
   17萬元,獎助年限至多兩年。
   (三)獎助生於申請獎助時之班排名次為前20%者,本院提
   供新臺幣2萬元,並與第一學年獎助金同時發給。
   (四)獎助生申請獎助時已取得醫事檢驗師證書且檢附證明
   者,本院待其畢業至本院服務時提供新臺幣6,000
   元。
申請寄件之截止日期為114年9月30日(依郵戳為憑),詳細請見各附件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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