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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輔導
學習預警與輔導
1.強化點名制度:實施點名制度並執行扣考機制,學生曠課時數達全學期該科授課實際時數1/3 (含) 者,該科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並定期提供出缺席狀況給導師、學生,導師亦可藉由學校系統查詢學生出缺席紀錄,每學期第5、10、12 週進行缺曠預警,學務處主動提供單一課程缺曠課較多名單,由導師進行輔導晤談。
2.學習呼救制度:針對學習困難學生由系上實施補救措施,提供工讀金請小老師輔導。另針對特殊與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輔導:經由學務處所提供的轉銜資料,各班導師均能掌握需要協助的學生資訊,並輔以相關協助措施。
3.補救教學:全校任一課程,學生有學習困難者皆可向所屬系上提出補救教學申請,進行輔導。任課教師亦可主動建議基礎科學學習困難學生,參與基礎科學相關課程補救教學 (包含化學、物理、微積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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